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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北四环桥梁荷载试验用荷载车辆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致 :
我公司拟发包武汉北四环荷载试验所用车辆询价函,为此特向贵单位邀请报价。
一、报价须知
1、询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编号:CG-2020-013
3、询价项目:武汉市四环线高速公路武湖至吴家山段桥梁荷载第三标段试验用荷载车辆租赁项目。
4、报价方在组织本项目报价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含现场踏勘)自行承担;无论报价方中标与否,中南安环院不承担报价方在本项目报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
5、报价文件一正一副,需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
6、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10时。
7、本次询价采用纸质文件询价,贵单位接到邀请后按照询价函要求的格式、要求及内容制作报价书,报价书打印并盖章后,在2020年11月3日10时之前送至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中路88号当代电子硅谷7-1栋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15办公室 李钰收,电话13469956977,电子邮箱:27362622@qq.com。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市四环线高速公路武湖至吴家山段桥梁荷载第三标段试验用荷载车辆租赁项目
2、建设单位:武汉北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武汉市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荷载试验所需试验加载车辆(含司机);
2、租赁车辆需为投标人所有、如租赁车辆行驶证为个人所有,须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有权使用该车辆,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的使用性能及安全性,若出现漏油、露料及扬尘现象,甲方视路面污染程度采取500-1000元罚款,乙方应及时更换车辆。
3、乙方提供的一切车辆及人员需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件(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及保险材料(车辆保险、人身意外险等);
4、需提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加载车辆的装载、称重、编号等工作,试验加载车辆配重完成后需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
5、乙方除司机外需另外委派至少1名现场负责人到现场配合甲方进行车辆调度协调工作;
6、乙方需为每位司机及其他相关人员准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7、为确保试验期间的劳动人员安全,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试验检测人员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所有乙方人员应严格按照试验检测操作规程及甲方指定的安全生产条例开展工作,以确保人员安全;
8、甲方提前告知乙方的工作安排和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30日之间,具体时间以现场实际为准);
9、服务期间乙方人员住宿费、伙食费、车辆过路费、车辆保险费、人员保险、车辆维修费、燃油费、配料、装载、称重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服务期间乙方需服从甲方安排调度,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及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后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后果;
11、项目费用在双方协商后分批次结算,乙方开具相应发票后甲方才报账支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价内容
依据武汉北四环荷载试验所需车辆要求报价,报价内容见附表3。
五、报价书的编制
参与投标的单位除了按要求报价之外,要附齐资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等,另外拟投入的驾驶员及车辆证件(不少于8辆)。
六、 报价书的评定
1、本次询价评定拟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资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剔除不合理低价后报价越低,排位越高;总的技术服务费按“租赁费总额=实际租赁台班数量×台班单价”进行结算。
2、报价文件是对招标邀请函清单的回应,要求计算准确,总价计算错误以单价累加结果为准。
七、合同的授予
询比价工作小组将按报价排名确定报价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报价人,公司不负责解释报价人未中标的理由或原因。
八、合同的签订
报价人接到询价人通知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报价人自动放弃本项目过程中标权。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