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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进十建”专题】应知应会知识手册

发布日期:2018-10-09 点击次数:1669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

“十进十建”工作的

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是进党委(党组)工作议程和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和学习制度;

二是进党政机关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和纪检员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三是进民主党派和群众社团,建立健全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教育的各项制度机制;

四是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

五是进公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的监督、教育制度;

六是进国企管理和职工日常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纪委组织和防范腐败治理腐败工作制度机制;

七是进社区,建立纪检监察宣传教育阵地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机制;

八是进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内容,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专栏等阵地;

九是进互联网,建立健全网站宣传教育阵地和网评员队伍及相应工作制度;

十是进村庄,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及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纪律监察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十进十建”工作

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十进十建”工作是今年5月4日在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同志提出并要求各地认真开展的一项工作。

为什么要提出开展

“十进十建”工作?

王立山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强调指出,执纪监督要对全体党员全覆盖,执法监督要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更要率先全覆盖。查办和惩处不是执纪执法的目的,避免好同志走向违纪违法之路,才是我们的愿望。因此,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必须先行,必须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必须实现全覆盖,必须深入人心

于是,王立山同志提出把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以“十进十建”为抓手,实现对所有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宣传教育全覆盖,着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证。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制定监察法,就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制度设计补上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

我国80%的公务员和超过95%的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这就决定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也决定了实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的必然性。

实施监察法,有利于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标本兼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初创于秦汉,发展于魏晋,日臻成熟于唐宋,高度完备于明清。

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

1927年4月27日在武汉召开的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10名委员牺牲8名,无1人叛党投敌,用生命诠释了对党的绝对忠诚。

2017年1月18日,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成立。2017年1月20日,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成立。三省市监察委员会的正式成立,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底-2018年2月底,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

2018年3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杨晓渡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进行宪法宣誓。